绵阳出台新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同单元2/3业主同意即可!资金来源、审批流程…
2016年开展电梯增设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电梯规划审批203部,开工197部,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142部,拨付符合奖补条件电梯140部,累计拨付奖补资金2095万元。
▲本报资料图
但是
仍有部分迫切需要安装电梯的项目
由于低层住户的“一票否决”而搁浅......
现在新规来啦!
需要加装电梯的朋友们注意啦
本单元“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其他业主无异议即可
增设条件
《指导意见》对2018年我市修订的《绵阳市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实施意见》中电梯增设条件需“加装电梯单元业主必须100%同意”这一门槛降低,明确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即可增设电梯。
同时,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增设电梯的住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电梯增设在原整体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电梯增设位置原则上不得在建筑临街面设置,增设电梯的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满足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等相关要求。
资金业主自筹为主
在资金筹措方面,《意见》明确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由业主自筹为主。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认可比例共同出资。符合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的,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相关受益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另外,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可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补贴。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将根据财力情况和上级奖补政策情况,对地方政府推动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符合中央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可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具体步骤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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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阳城建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兰建春
编辑/陈亚妮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陈朝红